宁陵县水利局关于征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问题线索的公告
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要求,为有效解决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问题,抓成办好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切实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全面提升我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二、线索受理范围
(一)农村供水长期出现水量不足,无法满足日常需求,管道老化漏水、有管无水等;
(二)水质检测结果未公示,水体浑浊、有异味、颜色异常、肉眼可见杂质等问题;
(三)供水厂(站)及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服务态度差,供水设施失修失管、维修不及时,私自为他人接水、卖水、协助他人偷盗水等问题;
(四)缴纳水费、开展维修等供水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作风不严不实,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人为设置门槛、要求指定购买供水设施材料等现象;
(五)限时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监督和服务电话未在水厂公示、电话不畅通,投诉处理拖延或推诿;
(六)因供水机构原因造成影响农村居民正常用水的其他突出问题。
三、举报方式
问题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和网络等方式提交,鼓励实名举报,客观真实反映问题。线索一经查实,我们将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举报电话:0370-7753916,7910777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举报邮箱:nlxslj@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636号(宁陵县水利局)
网络举报: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水韵宁陵”,底部文字输入框发送举报线索或问题内容
四、举报要求
(一)反映人一般应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于进一步联系解决问题及反馈处理结果;对提供他人违法违规线索的、反映人声明需保密个人信息的,我单位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行为不受打击报复。
(二)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特此公告。
宁陵县水利局
202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