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人民医院关于减免无偿献血者门诊诊察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发〔2023〕2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无偿献血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豫卫应急〔2024〕15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红十字会关于全面落实减免普通门诊诊察费有关无偿献血优待政策的通知》(豫卫应急〔2024〕2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无偿献血者激励措施,营造关心关爱无偿献血者的良好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宁陵县人民医院全面落实减免无偿献血者普通门诊诊察费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待对象
在河南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个人奖或特别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终身荣誉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个人。
二、优待内容
在宁陵县人民医院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普通门诊指除急诊、特需门诊以外的门诊,普通门诊诊察费指政府定价项目,相关医师职称包括高级职称在内的各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减免流程
(一)获得无偿献血国家有关奖项的个人,在现场审核时应向医院提供本人就诊需要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无偿献血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纸质或电子版无偿献血证等,实施减免政策。
(二)针对门诊自助终端、医院官方网站、手机小程序或服务号等,开发证明材料在线提交审核、挂号与诊察费减免同步办理等相关功能。
(三)在门诊导诊台“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提供无偿献血证明材料审核业务,并优化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信息登记、挂号与诊察费减免相关工作流程,实现“一次审过,次次有效”。对于暂不能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献血者,可根据商丘市中心血站提供的献血者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四)无偿献血证的累计献血量,经折算后达到相关奖项标准的(获奖标准及折算规则见下方),享受同等减免待遇。
